老年公寓护理人员的基本条件如下:
1. 职业道德良好,身体健康,具有敬业精神。热爱业、有志于投身老龄事业发展;认同中欧院所企业文化并遵守相关规定者均可报名加入。年龄在60岁以下的中老年人也可以考虑。优先考虑员以及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应聘者优先录取。2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录用。
3.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(含中专),45周岁以下,特别者可适当放宽至50岁。若有过特殊或急症处理经历的可不受限制视情况而定。另外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的人员可优先考虑聘用。
4. 不允许患有的求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试用,同时禁止实习人员在负责人指导下进行实际操作训练。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对于隐瞒事实且不及时纠正的员工予以开除并不停顿试用期。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员工手册及内部招聘说明文件。。